上海申请港澳通行证条件一览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2.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3.在沪就业的外省市人员;4.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5.外省市居民全国通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办理地点:
1、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2、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注:华侨及军人必须在市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办理时间:
市局: 周一~周六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分局:周一~周六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2895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