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申请离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若因户口携带不便或户口簿遗失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注明婚姻登记用途并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军人需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身份证及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介绍信。

  3、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5、每人2张免冠2寸照片。

  离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不予离婚登记条件: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5、越权管辖。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