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四停四不限哪些车
管控对象是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
以下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不受“开四停四”管控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中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二)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以下三类车辆进行预约登记:
一是政务类,解决外省、市政府常驻广州办事处公务车辆通行需求;
二是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车辆通行需求;
三是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号牌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车辆通行需求,一次性办理过渡预约登记。具体见《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预约登记办理流程》。
信息来源:http://gaj.g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2351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