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合肥公积金提取主要有以下提取类型:购房商品住房提取,大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离、退休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

  主要类型的办理材料如下:

  一、购买商品住房提取

  1.身份证;

  2.结婚证;

  3.商品房合同;

  4.购买商品房首期付款发票;

  5.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注:异地购房职工需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购房地的户口簿原件。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

  3.提取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4.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证;

  6.工程预算报告。

  三、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

  3.提取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4.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出具需要大修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5.预(决)算报告;

  6.房地产权证。

  四、离、退休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人身份证;

  3.离、退休批文或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劳动鉴定主管部门出具);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5.提取人银行存折(卡)。

  六、出境定居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定居国有效定居证明;

  4.提取人银行存折(卡)。

  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一)偿还购买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或户口簿;

  3.住房借款合同;

  4.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 (可证明该套贷款截止目前已还本息总额);

  5.房屋共有产权证明。

  注:异地购房职工需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购房地的户口簿原件。

  (二)偿还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

  3.提取人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

  4.还贷款专用存折或卡。

  八、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

  3.提取人婚姻证明(或未婚承诺书);

  4.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证明;

  5.职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基本情况申报表;

  6.提取人银行存折(卡)。

  九、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

  3.资金转入指定银行存折(或卡);

  4.合法有效的继承文书。

  扩展材料

  办理地点

  花园街营业部

  地址: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1:30)半天办理提取业务

  政务区营业部

  地址: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城北营业部

  地址: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滨湖营业部

  地址: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具体各区详细网点点击查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