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昆明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1.当事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的可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注:(1)所持户口簿内容需清晰可变,如损坏无法辨认或自行涂改,需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需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其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的住址不一致,则根据不同情况,或提供相关材料,或到有关部门更正后待信息更正后才能够办理婚姻登记。

  (2)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当事人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若材料日期在户口簿登记日期之后,提交的材料能证明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一致,可进行受理。若材料日期在户口簿登记日期之后或是无法证明的,需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持集体户口,可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也称“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用途需标注为婚姻登记使用,标为非婚姻登记使用,不能用于办理婚姻登记;也可提交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集体户口薄内当事人本人的户口卡片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印章的首页复印件。(以上注明事项下同)。

  2.离异再婚的还须提供离婚证原件、法院判决书;丧偶再婚的须提供丧偶证明或者死亡证明。

  3.与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中国台湾地区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人士自行确认是否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

  4.提交3张2寸(3.5cm*5.3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W-1yXbOKk3--M60oyiH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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