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购车补贴对象

  补助对象: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等),财政供养单位的购置新车不予补助。

  2020年1月,佛山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措施(试行)》,要求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出台,正是为了贯彻落实该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推动汽车消费,促进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

  《实施方案》由佛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车主或受委托人可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按机动车购车地所属辖区,到各区相应的指定窗口办理补助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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