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港澳通行证补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
3.申请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40*30mm彩色照片1张。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
①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②监护人身份证件;
③陪同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的提交)。
5. 申请人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的提交: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注: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领导签名。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9-82512200,0579-82512431
咨询地址:金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八一北街1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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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71-87286318;0579-12345
投诉地址:金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八一北街1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