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结婚证》

  4.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申请人到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原籍地迁出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备注

  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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