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疫情期间企业补贴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企业向所属产业功能区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产业功能区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区投促局复审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所在的产业功能区或街道办事处→产业功能区或街道办事处拨付至企业。
申报材料
1.企业须提供签约文本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金到位凭证、《锦江区疫情防控期间强化项目投资支持补助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
(一)本政策措施自《锦江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执行措施》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期间,中央、省、市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二)本政策措施由区投促局负责解释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