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型肺炎患者就诊可以用医保吗

  2月4日上午,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市疫情防控工作第9场新闻发布会。

  市医疗保障局局副局长邢万里介绍中山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有关情况。

  迅速出台医保新政,落实医疗救治特殊报销政策

  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局、市财政局于1月24日出台新政,成为全省首个将确诊患者和需要隔离的疑似患者的救治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的地市,同时将国家、省、市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也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为防止交叉感染,2月2日印发紧急通知,我市病情稳定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可得到医疗机构最长3个月的用药。

  迅速增加预拨付资金,落实医疗费用保障

  1月29日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预拨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医保费用的通知》,对参与药品集团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含2019年公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已拨付一个月预付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拨付一个月医保预付资金,并对定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再增加预拨100万元,合计预付医保基金2亿元,通过启动应急拨款,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迅速推出医保经办便民举措市医保局迅速发布公告,建议各位市民尽量选择网上办理、微信办理等不见面方式申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延长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生育津贴核发等业务的办理时限,申办时限为由出院后一年内,延长至疫情结束后的1年内均可办理。迅速组织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联系广州、深圳、省三个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指导各医疗机构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加大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储备力度。特事特办,明确对疫情防控急需的药品耗材,可以先采购后备案,若招采平台不能及时供应,可由定点医疗机构线下采购应急使用。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利用疫情违反价格管理行为。对查实的定点零售药店将按照医保服务协议追回医保资金、扣处违约金,视情节轻重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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