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台湾通行证首次办理流程
珠海台湾通行证首次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扩展材料
大陆居民如何办理赴台定居手续?
答:大陆居民申请赴台定居,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照片、身份证原件,交验台湾出入境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后,向申请人出具注销户籍通知,申请人持注销户籍通知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籍,然后凭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籍证明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定居签注。
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证件的,按照赴台定居手续和要求办理,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证件及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