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车上牌排放标准要求

  深圳排放标准要求:

  2018年11月1日(含)起,在深圳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

  在2018年11月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1月1日前凭2018年11月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在2018年11月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1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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