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龙门县居转户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记录(居住登记可由派出所查询打印)。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未婚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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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龙门落户条件

  在龙门县的县人民政府驻地街道和其他建制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在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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