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海口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凡具有海口市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社会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城乡居民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街)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能否同时领取?
不可以,根据政策规定每位参保人只能享受其中养老保险待遇,这里指的是制度内只能享受一种,就算是不同时间段领取的也算是重复领取。如出现重复领取的情况,经办机构就会依法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退回重复领取待遇后,再对应领取的待遇进行补发。
城乡居民年满六十周岁后户籍由外省转入海口市的,可否参加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不可以,根据国家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在迁移前户籍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由原户籍地负责为其办理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