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理对象

  适用对象

  第一类:

  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人员,且在本区域务工(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第二类:

  在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高新东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的人员,且在高新东区务工的人员。

  备注:成都高新东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可在成都范围内(含高新南区西区)按政策提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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