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阳区居转户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且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的居住登记记录(居住登记可由派出所查询打印) ;
4、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连续2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其他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随迁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条第四项
(四)优化惠城区落户政策。
1.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下同)的落户政策,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2.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迁入落户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市公安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