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建房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

  分为城市、镇自建房;乡、村自建房;危房翻建、大修三种情况,有不同的材料:

  (一)城市、镇自建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土地使用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二)乡、村自建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6、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三)危房翻建、大修: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集体土地使用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7、支付建设费用的凭证。

  (四)建房人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建房人身份证;

  2、与建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温馨提示:

  (1)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2)建设费用凭证是指收据或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年之内。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在2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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