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居住证怎么办理?

  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二、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提交本人照片、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五种情况:

  1、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自建(自购)相关证明材料;

  2、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3、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申领人无法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但符合稳定就业或就学条件的,按照就业或就学的手续办理;

  4、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

  5、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二)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

  流动人口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用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

  流动人口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就读(培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申领居住证的

  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由其父母提供户口本、就学证明资料或居住证明资料,并出具承诺书,书面承诺该未成年人系其子女。承诺书、户口本、就学证明资料或居住证明资料须留档保存。

  (五)船民申领居住证的

  如果船舶有相对固定停靠点的,申领人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船民证、船舶户口簿、停靠点所在地村(居)委员会出具的停靠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船舶无相对固定停靠点的,居住证申领则不予受理。

  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由公安机关拍照复印或现场验视。对申领人所提交证明材料,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应该当场进行查验,并上门实地检查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不符合申领条件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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