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税退税政策

  办理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wdt/ztzl/grsdsggzt/gszcwj/202202/64761b3c354c4c18b0dbd6c3e8088f8f.shtml):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在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年度汇算地),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1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数据来源: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270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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