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婺城区中小学招生人群划分依据

  各公办学校按以下顺序逐批录取,额满为止。

  ①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0年5月31日,2021年开始房户截止时间均为4月30日)。

  ②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口所在地确定学区。

  ③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④集体户、投靠户和挂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

  ⑤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金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参加本市区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的。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在区属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根据批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2021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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