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去成都要隔离吗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

  全文如下:为有效阻断节后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外来及返蓉人员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主动到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

  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主动严格落实隔离措施,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村)要积极提供相关生活服务帮助

  武汉城区和湖北省其它高风险县(市、区)的入(返)川人员,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相关机构和社区按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湖北省中风险县(市、区)的入(返)川人员,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自觉接受社区(村)管理。

  湖北省低风险县(市、区)的入(返)川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立即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村)报到,体温检测正常即可复工和出行。

  二、对拒不配合或故意躲避疫情防控排查,编造虚假信息欺骗排查人员,拒绝接受防疫检查监测、隔离观察等,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三、各实体药店、网上药店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2月11日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致近期来蓉及返蓉人员的一封信中提到,

  成都发展离不开您的辛勤付出,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更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守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我们希望您做到:

  一、请您来蓉后第一时间到实际居住社区(村)、所在工作单位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并积极配合各检疫点工作,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二、如果您来蓉前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请您务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告知所在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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