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载人规定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通过审议,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关于载人规定如下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3.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原文: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wODE3MmI1ZjZlMzAxNzJmOGQ1M2I3NzFkZDA

  南京电动车限行规定:

  自2020年6月1日起,南京将对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详见>>南京关于实施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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