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

  转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般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贷款记录。

  2、商转公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办理商转公贷款需经中心审批同意,且原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清贷款方可办理。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且具备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能力。

  5、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或商贷时的产权共有人。

  6、商转公贷款仅限纯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转贷前或转贷后均不能为组合贷款。

  转贷对象: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其所购自住住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简称“商转公”贷款。

  转贷方式:

  借款人办理商转公贷款采取先还后贷方式。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