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提取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民政部门签发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特困职工提供市总工会签发有效的《特困职工证》原件;

  4.职工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的原件;

  5.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6.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以申请时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银行为准)。

  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申请材料至公积金缴存地的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申请手续,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友情提醒:

  职工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厅或服务窗口等渠道核实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中心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证代替公积金储存卡办理提取(他人代办的除外)。

  办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直属办事处: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2楼

  咨询电话: 0519-12329

  武进分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外环府路36号

  咨询电话: 0519-12329

  金坛分中心: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一路116号

  咨询电话: 0519-12329

  溧阳分中心:常州市溧阳体育路8号

  咨询电话: 0519-1232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直属办事处: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武进分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金坛分中心:(冬令)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夏令)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溧阳分中心:(冬令)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夏令)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本指南仅作参考,具体业务办理前请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或拨打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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