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立法工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立法工作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8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纳入立法工作。省公安厅组成立法起草小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起草了《条例》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立法调研、专家论证、部门协调和行业座谈,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条例(草案)》。2019年7月,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并通过。

  2019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条例(草案)》,之后在地方立法网上全文登载征求公众意见。2020年年5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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