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还房贷贷款审批需要多久时间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在工程竣工、全部款项付清后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还房贷并不属于以上的几种情况,以此,不符合杭州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也就没有审批时长这一说。
但还房贷可以作为提取杭州公积金的条件之一,具体攻略如下:
办理条件
职工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一、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2、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3、铁路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②单位出具的《职工无单身宿舍证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提取
1、网上支取范围
(1)个人无房(租房)提取。
(2)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支取。
(3)离退休提取。
(4)购房提取。
2、操作解读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须先注册,如是老用户直接登录即可。
1.选择“杭州市”。
2、选择住房公积金提取。
3、登录(没有账号先注册)
4、添加公积金账户
5.这时候会出现个人信息窗口,点击“我要提取”,就会弹出提取的类别。
6.选择提取类别后,按要求选择转账银行、转账银行卡号,填写银行预留手机号并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提取。
现场提取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
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2、租赁其他住房的,自2016年4月1日起,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1000元/月,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