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流程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进行申报,申报后当天办事处人员就会对申请人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结果,符合申请条件的,会发短信通知申请人。

  若全部符合办理要求的,申请人可选择前往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或选择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领取租赁凭证。

  办理说明:

  1、租赁双方当事人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

  2、租赁关系发生变化,租赁双方当事人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

  3、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届满继续承租,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

  申办链接: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5054XN4442014064001

  其他说明:

  1、网上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告知书》。预审通过,申请人凭短息通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当场)。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印章的《补正告知单》,并将申请材料退还当事人。

  3、审核(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当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当场)。工作人员作出办结决定。

  6、送达(当场)。办结结果,申请人自取或邮寄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