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安市月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
2020泰安市月缴存工资基数上下限:
根据泰安市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泰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 2018 )80号),2020年度泰各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6975元,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为: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73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550元。
依据:http://gjjzx.taian.gov.cn/art/2020/6/23/art_45724_9231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