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家里开了小店能申请吗
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中低收入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包括租赁补贴发放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
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在市场上自行租赁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人员。
租赁期限:
1.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不超过5年。
2.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经认定的人才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初次承租期满后,承租人需续租的,应于租赁期满3个月前分别向市住保中心和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符合保障条件准予续租的,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拓展阅读: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