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贵州省贵阳市高温天气津贴的发放标准
(一)用人单位可选择二种发放方式之一:
1.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一天,发放8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2.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按每月168元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9月。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每从事高温天气作业1小时,发放1元的高温天气津贴。
(三)实施高温天气津贴后,企业不再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清凉饮料费等。
(四)发放高温天气津贴所需费用纳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天气津贴。
(六)今后,贵州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对高温天气津贴标准进行年度调整。
【政策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