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车辆过户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㈠《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㈡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㈢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
㈣机动车登记证书
㈤机动车行驶证
㈥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㈦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㈧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㈨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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