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文件依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
申请对象: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方式:当月申请,次月发放。中心城区失业补助金发放至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号。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汉口银行的,失业补助金直接发放至社会保障卡,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汉口银行账号或工商银行账号。新城区发放至规定银行账号。
相关规定: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政策原文:http://rsj.wuhan.gov.cn/bsfw_17/bszn/shbx/202008/t20200804_1415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