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二期申请标准
申请租住标准
福州高新区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来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及团队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申请租赁人才公寓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福州高新区托管区域内工作、已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交社会保险金(海外籍人员除外),或持有区内企业营业执照;
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须在福州高新区。
个人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2),并附下列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1)本人及拟入住公寓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或其它合法身份证明;
(2)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须为申请人本人);
(3)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人才资格条件的证书;
(4)所在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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