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一览

  宁波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一览

  申领对象:

  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待遇标准:

  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计发(四舍五入),即482元;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四舍五入),即3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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