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装电梯可以用公积金吗
可以,凡按照上海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后,产权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可以按顺序申请提取业主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提取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主本人或配偶或本人直系血亲,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提取条件:
(一)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正式施工;
(二)申请人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应当符合当前贷款无逾期的条件。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非业主本人时,还应当提供业主的身份证件以及关系证明材料;
2、委托办理的: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首次提取的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2、续提的提供以下材料:
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三)申请人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政策原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