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动辞职的员工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自动辞职的员工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不能!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自动辞职的员工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哪些用人单位需要帮职工办理失业保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第二条规定应参保缴费的群体,即“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以下分别简称单位和职工)。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乡镇企业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城镇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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