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禁渔期

  4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浙江省实施禁渔管理,4月1日起永嘉楠溪江,苍南县横阳支江、箫江塘河、沪山内河、江南河网也进入一年一度的禁渔期,4月1日零时至5月15日24时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海洋休渔禁渔的通告》规定,4月1日12时开始至9月16日12时,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进入了抱卵梭子蟹禁渔期,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同时,我省产卵场保护区也在4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实施禁渔管理。

  温州市将从4月1日进入以主捕抱卵梭子蟹和幼梭子蟹的禁渔期 ,温台渔场、七星岛、官山岛等产卵保护区禁止除钓具以为的其他捕捞生产作业。有渔船误捕抱卵梭子蟹,请予以放生

  此外,4月1日起永嘉楠溪江,苍南县横阳支江、箫江塘河、沪山内河、江南河网也进入一年一度的禁渔期,4月1日零时至5月15日24时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禁渔期间,违规捕捞、销售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最高罚款5万元。

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敷网)作业休渔。

  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海洋捕捞过渡渔具中其它张网作业休渔。

  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拖网类及其它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

  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捕捞辅助船休渔。其间,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应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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