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社保缴纳基数

  扬州社保缴纳基数:

  2016年10月1日起:企业职工社保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月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

  扬州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9%;个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医疗保险:单位:8%+1% ;个人2%+3;

  失业保险:单位:1% ;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8%、1.0%、1.2%、1.4%、1.6%、1.8%、2.0%;个人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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