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申请失业补助金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享受6个月失业补助金。

  申请时间: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发放时间:

  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一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发放标准:

  其中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每人每月990元标准发放,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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