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供暖起止时间

  按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气象综合会商结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2020-2021采暖期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供暖结束时间暂未公布,2019-2020年供暖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24时。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有采暖需求的市民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采暖费减免优惠。

  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020-2021天津供热期服务网点地址+联系电话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