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产假多少天
湖北产假天数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98天),增加产假60天,同时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产假明细: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即共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即173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3、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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