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买房落户条件

  武汉买房落户条件

  1、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 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 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次购房入户政策。

  2、武汉市新城区:合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

  政策原文: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cjd/202003/t20200316_9749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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