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公积金缴存上限

  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仍然执行上年标准。

  单位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单位和个人各209元;个人托管缴存职工的月最低缴存额为670元绍兴市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各为12%,最低各为5%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可以在调整月缴存额的同时,对2020年1至6月住房公积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

  公积金缴存额的调整宽限为当年度,因今年仍然执行去年的最低缴存额标准,照理在去年12月31日前就该调整到最低缴存额以上。如果现在仍未达到最低缴存额的,那么需按新标准重新缴满6个月才能办公积金贷款。

来源:绍兴市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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