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浙a车辆进杭一年12次怎么算?
非浙a车辆进杭一年12次怎么算?
从本年度第一天开始至本年度最后一天,累积起来一共只有12次申请机会。每辆非浙A 号牌的小型客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每个自然月不超过3次。未取得“电子通行凭证”而在我市“错峰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将依法作出处罚。
政策法律依据
《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需要,对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官方文件名称:《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
官方原文链接: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9/6/28/art_1664293_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