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浙a车辆限行处罚规定

  非浙a车辆限行处罚?

  1.在地面道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2.在高架、快速路违反“错峰出行”规定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非浙A号牌

  “错峰出行”范围:红色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错峰出行”规则:“错峰出行”区域内,全号段禁止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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