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对象

  大连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申报对象分为两类:

  一类是在我市注册并纳税企业中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上全职工作,工资收入达到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的人才;

  另一类是在连企业中经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中的青年才俊。

  都要求我市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大连企业骨干技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遴选条件及数量

  1.按照具有较强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能力、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或设计水平、为提高企业经济社会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等标准,同时考量个人素质(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薪酬水平、获得荣誉等要素,采取评分方式开展综合遴选(详见评审方案)。

  2.全市每年遴选300名左右。工资收入达到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但不足2.5倍的,遴选200人左右;达到2.5倍及以上但不足3倍的,遴选50人左右;达到3倍及以上的,遴选50人左右。

  3.补贴分3年按照每人总额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标准发放,补贴期满后不可重复申领,并与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人才津贴、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高端技能人才薪酬补贴等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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