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州积分入医申请对象
积分入医申请对象: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包括: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离开常住户口所在的苏州市区、苏州下辖县级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
积分入医相关阅读:
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根据其个人情况、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子女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入医)。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工作,并负责执行过程中相关政策的解释。
财政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子女入医、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的财政统筹及积分管理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