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有哪些

  太原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有哪些?

  太原市建城区、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户、暂住人口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非税收入,严格按照财政非税收入 规定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使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征收缴纳。应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除统筹安排征收管理费外,全部用于生 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任何单位和部门不 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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