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技术工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申报条件

  工人申报条件:

  1、在长沙经开区工业企业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技术工作满6个月(以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为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未享受过享受长沙经开区购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或定向房购房优惠。

  工人所在企业须具备条件:

  申请补贴的技术工人所在企业须是在长沙经开区(含星沙产业基地)工商、税务登记,且在安全生产、环保、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工业企业。

  补贴标准

  在长沙经开区工业企业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技术工作满6个月(以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为准)的中级工及以上技术工人,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新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按购房贷款前三年利息的20%予以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申请及处理时间

  购房补贴申请时间:

  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实施办法》,凡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新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符合申请条件的技术工人,都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房贷款利息补贴。

  购房补贴处理时间:

  长沙经开区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人才办”)全年接受申报,每年第3季度集中办理(2019年安排在11月份)。

  有意申报者可咨询长沙经开区人才服务窗口0731-84020955,联 系 人:朱巧玲,详细了解申报条件。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申报人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申报资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填报《企业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人员名册》,向区人才办统一申报。

  2、资格预审

  区人才办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达不到申报条件、资料不真实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通过。

  3、复审

  区人才办组织人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复审。

  4、审定公示

  区人才办根据复审结果,提出审议意见,按程序报管委会主任会议或党工委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将拟补贴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后不存在异议的,由长沙经开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银行账户,由企业转发至个人。

  申请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须填报《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申请表》,并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询为主,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3、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购房贷款合同及已付利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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