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公租房可以续租吗
镇海公租房可以续租吗
可以。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实行合同管理。承租人与区住房保障中心(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坐落、面积、结构、居住人数、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保证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的缴纳责任,房屋维修责任,租赁期限,停止租赁的情形及退出机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1.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进行年审的;
2.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3.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4.租赁期内,承租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5.租赁期内,家庭收入超过政府规定标准的。
承租人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运营管理机构可以为其安排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停止租金减免,租金按照市场租金价缴纳;搬迁期满,仍无法腾退的,按照市场租金价上浮50%缴纳租金。
拒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运营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